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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章 “虎毒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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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個月後,肖淩霄正式開始拍攝他的第一部電影,叫做“虎毒”。

而且,是和周瑾初一起出演的。

故事講的是一宗兇殺案。

警方接到電話之後趕往現場,發現地上一共有兩具屍體,一具是報警人的妻子,一具是報警人原下屬。半個小時之前,報警人剛剛開除了這位曾經的手下。他承認說,他自己在工作中犯了個大錯,但卻將責任推到了下屬身上,並且在下班後直接將其開除。於是,性格一向易怒和暴躁的下屬來到上司的家施行報覆。他用刀刺死了打開門的報警人的妻子,不過,他在與報警人的搏鬥中落到了下風,也沒活著離開,報警人總體上算是正當防衛。警方之後的調查與他的證詞相符——他的確與下屬發生過極其激烈的爭吵,並且,那個下屬脾氣從來都是像火藥桶一樣。

不過,主角警察卻一直覺得不對勁,因為那天下屬進上司家手裏還拿著礦泉水。如果他是打算去殺人的,怎麽會拿著水進去?

面對已經結了的案,警察選擇了獨自去調查。他從細微處剝絲抽繭,果然發現了更多不對的地方。其中,最關鍵的線索,來自報警人家裏養的狗。他從一張現場的照片中發現,那條狗的胸前,是有點血跡的,而且,絕對不是沾上去的,而是直接噴濺上去的,也就是說,命案發生那時,這條狗在很近的地方。主角警察詢問了不少人,所有的人都說,由於是大型犬,當有陌生人登門時,報警人是一定會將狗關在臥室裏面的,不可能在客廳裏被灑上死者的血。

因為懷疑,主角警察進行了更多的調查,並且察覺報警人在外面還有一個情人。他打算與妻子離婚,但他妻子並不同意,還打算將醜事昭告天下。在命案發生的三十分鐘之前,報警人給情人打過電話,還告訴她,馬上就能在一起了。得到更多線索之後,主角警察重新偵訊,這回,迫於各種證據,報警人承認是他殺害了妻子,並且,故意激怒壞脾氣的下屬,再以幫忙介紹工作為由,將那下屬約至家中談話,並將第一樁命案嫁禍給了他。

案子至此本該圓滿解決,誰知三個月後,平地又起波瀾。主角警察非常無意中地發現,報警人殺害兩人時所穿著的襯衣,實際上是他兒子的衣服!片子結尾,真相終於大白——原來,真正殺害妻子的人,竟是報警人的兒子。妻子並非他兒子的親生母親,他再婚後,妻子與兒子相處得不好,他打算再離婚也有這個考量。那天,爭吵過後,兒子一時沖動失手殺人。於是,父親為了替自己的兒子掩埋真相,選擇了再殺一個人,就是刻意選擇好的下屬。因為擔心詭計被警察所識破,他也留下了一點點訊息給他的情人,這樣,萬一警察懷疑有詐,就會順理成章認為他是兇手,不會再調查他的兒子了。那個父親,得知兒子殺人之後,為了“保護”兒子,在30分鐘內做到了這程度,一計套一計,完全拋棄了人性甚至是自己的生命。

周瑾初飾演的就是那個父親。

而肖淩霄要演的,就是父親和兒子家裏的狗了。

一開始,這條狗看起來就是一條普通寵物,營造家庭的溫馨氣氛,烘托結尾揭示出的溫馨下面的洶湧。

到了末尾,它會再次出現。一家分崩離析,剩下的就只有這麽一條狗了。

此外,觀眾們誰也不會想到它將發揮關鍵作用,讓主角警察懷疑到報警人頭上。

……

開機儀式和新聞發布會什麽的東西,肖淩霄自然是不會參加的。

他出現在劇組,就是為了拍戲。

他沒想到的是,他剛剛一亮相,就引發了尖叫,附帶一片混亂。

“忠犬老師!忠犬老師來了!”女孩子們全都擠到肖淩霄的身體旁邊,“好可愛好可愛!”

“……”看著一大堆手想摸自己的頭,十分有狗格的肖淩霄繞著周瑾初就開始跑。

不過,跑也沒用,他還是被擼掉了幾根毛。

“……”無處藏身的肖淩霄突然之間靈機一動,把腦袋擠進了周瑾初的兩條長腿之間,讓周瑾初的腿卡著他的脖子。

“……”果然,沒人敢伸手到周瑾腿中間再去摸他了。

這一幕戲非常簡單,就是影片開頭一家人散步的鏡頭,地點就在一座橋上。

男人英俊、女人美麗、孩子漂亮、狗也可愛,大家全都活潑開朗,看起來是幸福美滿,沒人知道幾個人是貌合神離。

肖淩霄要在別人散步時歡樂地跑跳。

“唔……”歡樂地跑跳……

肖淩霄跟在“主人們”後邊,雙腳一彈,“嗖”地一下子就蹦得老高。

他又一彈,又是蹦得老高。

他就像一個狗制彈力球,左一下,右一下,一彈一彈地就跳去遠處了。

“停停停。”黑導說,“忠犬太搶戲了……而且,太假了,沒眼看……”

後面人員也連環失明群體崩潰了。

黑導又道:“它一定要跳那麽高?!它就不能像正常的狗一樣跑跳嗎?!”

“……”周瑾初彎下腰,握住肖淩霄的兩只小爪子讓他站起來,然後也沒放手,就那麽拉著肖淩霄兩手並且湊近了道,“忠犬,你太過於渴望鏡頭了,太過於渴望被註意到了。”

肖淩霄:“……”

“如何突出你是攝影師的事,不是你的。”

“……”

周瑾初說:“忠犬,事實上,你要忘記鏡頭,不能去在意他。你要假裝現在是真實的生活,而你就是你扮演的那個角色。以前有個演員對我說過,每次拍戲,她都當她是穿越了一次,新的身份就是她的角色,她的動作、語言都是很自然地表露著的,而不是硬按著劇本很機械地演繹出來。你想想看,如果是普通的狗被主人溜,應該是怎麽的一副樣子?”

“……”

“哎,說了你也不懂。總之,不要那樣跳了。”

“……”肖淩霄仔細回味了一下周瑾初說的話。

之前,他總覺得,演技是刻意的一種東西,越是努力,越是發揮,演技就會越讓人眼前一亮。

他總是試圖將動作、語言做得很“標準”,念臺詞時把每個音都讀出來,字正腔圓,絕對不會隨便吞掉任何一個字,做動作時也是,他走路會一步一步註意踢腿和擺胳膊,端著飯碗也會特別關註胳膊位置、手的姿勢……認認真真地走、認認真真地吃。

他的試鏡總是不過,導演都說他演得差,可他下次就更緊張,更加在意“演”的好是不好。

原來是這樣嗎……

肖淩霄在心裏默念著:隨性一點……隨性一點……

對啊,他心裏想:我應該很能進入角色的。

我本來就是周瑾初的狗,在戲裏也是他角色的狗,很簡單的,我就像平常一樣就好了,為什麽要故意顯出不同呢?故意不同就不是狗了啊。

相通了的肖淩霄……依然被導演NG了。

再來……又NG了。

第三次……還NG。

導演對周瑾初說道:“這次跑跳倒是挺好……但是忠犬不能只在你一個人的身邊跑跳啊,也要蹭蹭其他的人。”

肖淩霄:“……”

他不樂意。

他討厭蹭周瑾初之外的其他人。

何況,那個女演員,渾身香香的,把他的狗鼻子戧得非常難受。

“忠犬,”周瑾初又是提著肖淩霄的爪讓他立起來站好,“我知道你是代入角色了,你把自己當作了片中的狗。”

“……”

“但是,雖然你自己沒有意識到,實際上你還是有主觀感情在。”

“……”

“忠犬,專業的演員要排除個人偏好,放開一點,拋棄掉自己平時的樣子。”

周瑾初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麽要去磨叨。理論上他知道忠犬不可能聽得懂,可他的確時常會有忠犬能聽懂話的錯覺。

肖淩霄念叨了,不能只關註周瑾初。

再開始前,他默念了好幾遍“我是一個專業演員”。

最後這回,終於是通過了。

片中,妻子看著孩子和狗,對丈夫說:“你還記得剛談戀愛時的事嗎?你聽說呢,如果一個人能背著另一個人走完這座大橋,就能夠永遠在一起。當時你就試著背我走完全程,可是走到一半你就走不動了……”

肖淩霄:“……?!”

他好像也依稀聽說,這座城市的這座橋有這麽一個說法。

……

一個外景拍了將近一天,黑導也覺得有點耽誤事,而且中午盒飯還是涼的。

“收工,散了散了。”一行人走到了橋頭,黑導說,“明天拍下邊的。”

“謝謝。”周瑾初冷淡但是有禮地打了個招呼,低頭看著肖淩霄說,“走了,忠犬。”

“汪~”肖淩霄擡頭看著周瑾初,突然雙足一蹲,就竄到了周瑾初的身上。

“……嗯?”周瑾初一把接住了。

然後,肖淩霄就開始艱難地移動著,他用腳蹬著周瑾初胳膊,一點一點地往對方後背上挪。

不過,憑他自己,顯然是不行的。肖淩霄伸著狗腿到處劃拉,也找不到可以落腳的點。

幸虧周瑾初很快明白了忠犬的意思,他將兩手背在身後,讓肖淩霄踩著還有坐著。

“……汪。”肖淩霄看著周瑾初,伸爪指了指前方。

“……?”周瑾初很驚訝地看著自己的狗,然後又擡眼瞧著已經走到了橋尾的一對小情侶,問,“你是想學他們?”

“……汪。”

周瑾初失笑了:“那是情侶,不一樣的。”

肖淩霄可不管,他嗷嗚地叫著,非要學習人家。

最後,他甚至還伸出舌頭,舔了舔周瑾初耳背。

周瑾初覺得耳朵有點癢,他晃了一下頭,有些無奈地道:“好了好了別撒嬌了。我背你過去行了吧?”

“……汪。”

整段路上,他就趴在周瑾初的背上,時不時舔下對方的耳朵。

他不像女孩子一樣可以摟著夾著對方減輕重量,周瑾初只能用兩只胳膊擡著,走過那座橋時周瑾初真累得手都擡不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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